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中旅(浙江)千岛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ZL33016224FZ0001P1 项目名称:中旅(浙江)千岛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杭州千岛湖风景区(中心及东南湖区)总体策划及概念规划设计 招标内容和范围:千岛湖是全国首个特别生态功能区,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5A旅游度假区,目前只有中心湖区与东南湖区对岛屿进行了开发,中心湖区是千岛湖最早开发的岛屿资源,以岛屿观光为主,目前开放岛屿有梅峰岛、渔乐岛、月光岛、龙山岛;东南湖区毗邻中心湖区,与中心湖区相连以岛屿观光为主,开发岛屿有:黄山尖、天池岛、桂花岛;另有4个岛屿处于停运状态:“猴岛、神龙岛、蜜山岛和三潭岛”;目前中心湖区、东南湖区所有岛屿均在风景名胜区核心保护区内;西南湖区岛屿资源丰富,水下古城所在地,已开发龙川湾景区,文渊狮城、亚运村等,沿岸布局有高端品牌度假酒店集群;东北湖区毗邻高铁站,距中心湖区较远,水面较为开阔,多以山地为主,周边目前以农家乐和民宿为主,水域空间暂未开;西北湖区局部水面较为狭窄,地形复杂,目前已开发一些漂流项目,住宿以农家乐为主;
项目研究范围包含但不限于10个岛屿:梅峰岛、渔乐岛、龙山岛、黄山尖、桂花岛、天池岛、三潭岛、猴岛、神龙岛和孔雀园,以及千岛湖大排档。
包括但不限于千岛湖5A景区总体策划(梅峰岛、渔乐岛、龙山岛、黄山尖、桂花岛、天池岛、三潭岛、猴岛、神龙岛、孔雀园及千岛湖大排档地块),重点区域策划及一期概念设计方案(天池岛、三潭岛)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设计任务书》。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120个日历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和要求: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或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的须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境外(含港澳台)的投标人如在中国境内具有常驻机构须具提供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具有常驻机构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提供的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1)承担过至少一个规划占地面积不小于3平方公里景区规划设计项目;
2)湖泊型或岛屿型度假区规划设计项目;
3)自然景区范围内总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文旅设计或策划项目。
注:以上内容可以在不同业绩中体现。
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项目名称、相关关键信息等内签字盖章页,合同涉及商业保密等敏感内容无需提供,但须提供材料真实性的相关承诺书作为补充材料。)。
3.项目负责人(或主创人员)业绩要求:提供本项目拟派的境内外(含港澳台)设计师(或项目负责人)1个及以上担任过满足以下业绩要求的概念设计项目首席设计师或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如下:
(1)规划占地面积不小于3平方公里且满足以下要求的产品策划或规划设计项目
(2)境内外大型湖泊或岛屿型度假区项目;
(3)自然景区范围内总建筑面积在4000㎡以上的文商旅改造项目
注:以上内容可以在不同业绩中体现。
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项目名称、拟派负责人(或主创人员)姓名,相关关键信息等内签字盖章页,合同涉及商业保密等敏感内容无需提供,但须提供材料真实性的相关承诺书作为补充材料),若合同中未体现拟派项目人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4. 允许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a.投标人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b.投标人属于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c.被列入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要求:
a.上述证明资料若为非中文版本,则要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b.本项目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
c.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完善和填写相关表格及信息。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4年02月02日- 2024年02月19日
项目研究范围包含但不限于10个岛屿:梅峰岛、渔乐岛、龙山岛、黄山尖、桂花岛、天池岛、三潭岛、猴岛、神龙岛和孔雀园,以及千岛湖大排档。
包括但不限于千岛湖5A景区总体策划(梅峰岛、渔乐岛、龙山岛、黄山尖、桂花岛、天池岛、三潭岛、猴岛、神龙岛、孔雀园及千岛湖大排档地块),重点区域策划及一期概念设计方案(天池岛、三潭岛)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设计任务书》。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120个日历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和要求: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或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的须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境外(含港澳台)的投标人如在中国境内具有常驻机构须具提供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具有常驻机构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提供的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1)承担过至少一个规划占地面积不小于3平方公里景区规划设计项目;
2)湖泊型或岛屿型度假区规划设计项目;
3)自然景区范围内总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文旅设计或策划项目。
注:以上内容可以在不同业绩中体现。
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项目名称、相关关键信息等内签字盖章页,合同涉及商业保密等敏感内容无需提供,但须提供材料真实性的相关承诺书作为补充材料。)。
3.项目负责人(或主创人员)业绩要求:提供本项目拟派的境内外(含港澳台)设计师(或项目负责人)1个及以上担任过满足以下业绩要求的概念设计项目首席设计师或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如下:
(1)规划占地面积不小于3平方公里且满足以下要求的产品策划或规划设计项目
(2)境内外大型湖泊或岛屿型度假区项目;
(3)自然景区范围内总建筑面积在4000㎡以上的文商旅改造项目
注:以上内容可以在不同业绩中体现。
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项目名称、拟派负责人(或主创人员)姓名,相关关键信息等内签字盖章页,合同涉及商业保密等敏感内容无需提供,但须提供材料真实性的相关承诺书作为补充材料),若合同中未体现拟派项目人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4. 允许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a.投标人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b.投标人属于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c.被列入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要求:
a.上述证明资料若为非中文版本,则要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b.本项目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
c.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完善和填写相关表格及信息。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4年02月02日- 2024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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