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寿区机械化清漂船舶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00,000.00元
最高限价:3,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最高限价总计:3,3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所提供产品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信部门颁发的有效钢质一般船舶三级Ⅰ类及以上《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2月2日 至 2024年2月8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00,000.00元
最高限价:3,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采购机械化清漂船1艘,具备全自动化打捞功能,用于长江清漂。 | 3,300,000.00元 | 1 | 艘 | 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所提供产品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信部门颁发的有效钢质一般船舶三级Ⅰ类及以上《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2月2日 至 2024年2月8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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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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