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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恒镇危废处置项目(五次)采购公告(重新招标4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309054-1
(二)项目名称:李恒镇危废处置项目(五次)
(三)预算金额:400万
(四)最高限价(如有):400万
(五)采购需求:李恒镇1830吨危废进行清理清运、无害化处理
(六)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焚烧和填埋处置能力。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组成、投标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注: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对外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组成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各方自愿行为。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02月04日 09:00至2024年02月08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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