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1.1.本招标项目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锦江院区二期建设工程已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国卫规划函[2023]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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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国卫规划函[2023]9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成龙路与锦江大道交汇处西南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锦江院区内。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907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422㎡(包含医疗综合楼一栋,发热门诊楼一栋,停车楼一栋),地下室建筑面积26648㎡。项目估算总投资1346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14844万元。2.3 服务期限:100个日历天,最终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任务委托书为准。2.4 招标范围: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锦江院区二期建设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2.6质量要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中价协[2012]011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等有关规范和通知标准。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1.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3.1.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3.1.4财务要求:不提供; 3.1.5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10万平米及以上且项目招标控制价金额在10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全过程造价控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为造价咨询合同或造价咨询服务委托书以及成果文件(成果文件为委托人和造价咨询人共同盖章的招标控制价封面)。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反映项目建筑面积时,须提供项目立项文件或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文件或初设批复文件复印件。业绩证明时间以成果文件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 |
| 3.2.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2月3日0时0分至 2024年2月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 | |
| 4.2. | |
| 4.3./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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