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濛阳街道罗万社区等8个土地整治项目-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黄鹤村土地整治项目;彭州市丽春镇长廊村、利和村、黄龙村土地整治项目;彭州市丽春镇东风村、天鹅村、合江村土地整治项目;彭州市桂花镇桂花社区、衡州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彭州市濛阳街道罗万社区等8个土地整治项目-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黄鹤村土地整治项目;彭州市丽春镇长廊村、利和村、黄龙村土地整治项目;彭州市丽春镇东风村、天鹅村、合江村土地整治项目;彭州市桂花镇桂花社区、衡州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已由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彭州市濛阳街道罗万社区等8个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的批复、成自然资业务〔2023〕21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州市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自然资业务〔2023〕212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州市濛阳街道罗万社区等8个土地整治项目-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黄鹤村土地整治项目;彭州市丽春镇长廊村、利和村、黄龙村土地整治项目;彭州市丽春镇东风村、天鹅村、合江村土地整治项目;彭州市桂花镇桂花社区、衡州村土地整治项目;
2.2建设地点: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黄鹤村、长廊村、利和村、黄龙村、东风村、天鹅村、合江村;彭州市桂花镇桂花社区、衡州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黄鹤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建设规模 7.5996 公顷,项目为县级投资,预算 504.56 万元,预计产生新增耕地指标 6.9723 公顷(其中:旱地 1.5316 公顷、水田 5.4407 公顷) ;(2)彭州市丽春镇长廊村、利和村、黄龙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建设规模 36.3296 公顷,项目为县级投资,预算2448.36 万元,预计产生新增耕地指标 28.9740 公顷(其中:旱地26.1596 公顷、水田 2.8144 公顷)、垦造水田指标 4.5347 公顷;(3)彭州市丽春镇东风村、天鹅村、合江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建设规模 18.6012 公顷,项目为县级投资,预算1084.07 万元,预计产生新增耕地指标 17.5441 公顷(其中:旱地14.3126 公顷,水田 3.2315 公顷),垦造水田指标 0.4831 公顷;(4)彭州市桂花镇桂花社区、衡州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建设规模 26.5557 公顷,项目为县级投资,预算 2409.27万元,预计产生新增耕地指标 22.8971 公顷(其中:旱地 22.6929公顷、水田 0.2042 公顷)、垦造水田指标 1.3329 公顷;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6投资额:6446.26万元;
2.7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R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 证书,注册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 ,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 投标单位本单位 人员)。
3.1.5 财务要求:□不提供;
R提供:近 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 年的)无亏损。
3.1.6 业绩要求:□不提供;
R近 3 年R 已完成 □ 正在施工 □ 新承接 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以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2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彭州市濛阳街道罗万社区等8个土地整治项目-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黄鹤村土地整治项目;彭州市丽春镇长廊村、利和村、黄龙村土地整治项目;彭州市丽春镇东风村、天鹅村、合江村土地整治项目;彭州市桂花镇桂花社区、衡州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已由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彭州市濛阳街道罗万社区等8个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的批复、成自然资业务〔2023〕21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州市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自然资业务〔2023〕212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州市濛阳街道罗万社区等8个土地整治项目-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黄鹤村土地整治项目;彭州市丽春镇长廊村、利和村、黄龙村土地整治项目;彭州市丽春镇东风村、天鹅村、合江村土地整治项目;彭州市桂花镇桂花社区、衡州村土地整治项目;
2.2建设地点: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黄鹤村、长廊村、利和村、黄龙村、东风村、天鹅村、合江村;彭州市桂花镇桂花社区、衡州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黄鹤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建设规模 7.5996 公顷,项目为县级投资,预算 504.56 万元,预计产生新增耕地指标 6.9723 公顷(其中:旱地 1.5316 公顷、水田 5.4407 公顷) ;(2)彭州市丽春镇长廊村、利和村、黄龙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建设规模 36.3296 公顷,项目为县级投资,预算2448.36 万元,预计产生新增耕地指标 28.9740 公顷(其中:旱地26.1596 公顷、水田 2.8144 公顷)、垦造水田指标 4.5347 公顷;(3)彭州市丽春镇东风村、天鹅村、合江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建设规模 18.6012 公顷,项目为县级投资,预算1084.07 万元,预计产生新增耕地指标 17.5441 公顷(其中:旱地14.3126 公顷,水田 3.2315 公顷),垦造水田指标 0.4831 公顷;(4)彭州市桂花镇桂花社区、衡州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建设规模 26.5557 公顷,项目为县级投资,预算 2409.27万元,预计产生新增耕地指标 22.8971 公顷(其中:旱地 22.6929公顷、水田 0.2042 公顷)、垦造水田指标 1.3329 公顷;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6投资额:6446.26万元;
2.7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R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 证书,注册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 ,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 投标单位本单位 人员)。
3.1.5 财务要求:□不提供;
R提供:近 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 年的)无亏损。
3.1.6 业绩要求:□不提供;
R近 3 年R 已完成 □ 正在施工 □ 新承接 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以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2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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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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