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1、保证金缴纳方式如采用保险形式保险保费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提交的保险保单上应体现保费是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的相关信息;对于保单上未标注保费是否从基本账户支付或标注保费未从基本账户支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2、技术规范中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此表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详见公告附件《需求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包1、包2每名投标人限中一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日9时至2024年2月7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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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批服务项目招标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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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组织形式 |
含税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 |
交货地址 |
资质业绩要求 |
技术规范书情况(ID) |
框架采购预计总费用 |
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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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车辆(非乘用作业)维修保养服务采购 |
车辆(非乘用作业)维修保养 服务采购 |
框架 |
120.0000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吉林省长春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至少3项类似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需附中标明细) |
B7QA-100000002-02577 |
预计总费用120万元,年度实际采购金额达到后到期终止,1年内未达到采购金额,延期3个月,仍未达到采购金额,再延期3个月,之后不再延期。 |
2 |
|
包2 |
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车辆(乘用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包2) |
车辆(乘用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包2) |
框架 |
40.0000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吉林省长春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至少3项类似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需附中标明细) |
B7QA-100000002-02578 |
预计总费用40万元,年度实际采购金额达到后到期终止,1年内未达到采购金额,延期3个月,仍未达到采购金额,再延期3个月,之后不再延期。 |
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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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 |
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机械化施工分公司2024年装卸服务框架采购 |
装卸服务 |
框架 |
0.6000 (注:本包是按照单价进行招标的,故总价金额不作为项目实际发生金额,只是评标价格计算的参照依据。)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各工程项目材料站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非法人组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至少1项类似或涵盖包装、仓储、装卸等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需附中标明细) |
B7QA-100000002-02579 |
预计总费用80.1万元,年度实际发生采购金额达到后到期终止,一年内未达到采购金额,延期3个月,仍未达到再延期3个月,之后不再延期。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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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4 |
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2025年专利申请代理服务框架采购 |
2024-2025年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
框架 |
1.5500 (注:本包是按照单价进行招标的,故总价金额不作为项目实际发生金额,只是评标价格计算的参照依据。)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自由大路6039号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至少3项类似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需附中标明细) |
B7QA-100000002-02580 |
预计总费用20万元,年度实际发生采购金额达到后到期终止,一年内未达到采购金额,延期3个月,仍未达到再延期3个月,之后不再延期。 |
0.38 |
注;1、保证金缴纳方式如采用保险形式保险保费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提交的保险保单上应体现保费是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的相关信息;对于保单上未标注保费是否从基本账户支付或标注保费未从基本账户支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2、技术规范中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此表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详见公告附件《需求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包1、包2每名投标人限中一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日9时至2024年2月7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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