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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浏阳市城市道路照明和景观亮化设施维护项目项目第1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CG-2********  项目名称###市####路照明和景观亮化设施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89元。        最高限价:********.89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3年。        采购需求:序号品目分类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元)预算金额(元)1其他服###市####路照明和景观亮化设施维护项目详见采购需求1项********.********.89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按《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内格式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投标,无需再提供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网”查询为准)。(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3)供应商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的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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