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2023年度污水治理工程一标段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名称)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2023年度污水治理工程一标段监理(标段名称)已由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为关于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编号为:坛发改投字[2022]1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2.2工程规模:污水总管道约69.64km,并同步实施道路恢复等改造工程。对老旧管道进行修复。工程内容包含道路、绿化恢复,新建改建雨污水管网,强电、弱电等综合管线,以及老旧管网的检测修复等;本次实施范围包括西城街道涑渎村、岸头集镇、华罗庚高新区华业路、金江苑片区五个小区、东城街道河头、儒林镇、指前镇及金城镇唐庄的雨污分流改造及道路恢复改造等。
2.3招标范围: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2023年度污水治理工程一标段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范围内的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3)施工组织协调;(4)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5)配合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前期及竣工手续等服务。
2.4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5工程概算投资额: 受监工程造价约8900万元;
2.6监理合同估算价:158万元;
2.7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8标段编号:(请登录)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的专业及资质等级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3名;
3.9其他要求:/
四、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2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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