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LB采2024--007项目名称###县乡镇卫生院添置远程动态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00元采购需求:动态心电监护仪17台。交货时间:合同签定10日内后交货完成。交货地点###县人民医院(具体由采购人指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10月后任意一月财务报表或公告发布后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声明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免税或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应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在“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栏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在“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查询供应商截图,查询时间应为获取采购文件当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一时间;截图清晰完整。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局关于印发》(遵财采〔2022〕17号)、#****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根据#****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根据#****局关于印发》(遵财采〔2022〕17号)、#****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根据#****局关于印发》(遵财采〔2022〕17号)、#****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优惠,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注: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5)根据#****局关于印发》(遵财采〔2022〕17号)、#****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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