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四期)第二批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56,110.5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四期)第二批拆除工程第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937,450.3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37,450.37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合同包2(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四期)第二批拆除工程第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711,074.3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11,074.31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合同包3(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四期)第二批拆除工程第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7,585.8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7,585.84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四期)第二批拆除工程第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合同包2(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四期)第二批拆除工程第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合同包3(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四期)第二批拆除工程第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四期)第二批拆除工程第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良好商业信誉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一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04日 至 2024年02月0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56,110.5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四期)第二批拆除工程第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937,450.3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37,450.37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拆除工程 |
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四期)第二批拆除工程第一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37,450.37 |
937,450.37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合同包2(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四期)第二批拆除工程第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711,074.3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11,074.31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拆除工程 |
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四期)第二批拆除工程第二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11,074.31 |
1,711,074.31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合同包3(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四期)第二批拆除工程第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7,585.8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7,585.84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拆除工程 |
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四期)第二批拆除工程第三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7,585.84 |
1,307,585.84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四期)第二批拆除工程第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合同包2(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四期)第二批拆除工程第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合同包3(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四期)第二批拆除工程第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四期)第二批拆除工程第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良好商业信誉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一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04日 至 2024年02月0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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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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