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农业审批[2017]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沙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_,出资比例为50%:50%,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项目古县堤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沙县区古县堤段;
2.2 工程规模:1475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主要为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 14746094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039573 元(含暂列金 702195 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 337378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1;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该工程项目建成正常运行后,能顺利通过水利等相关部门验收;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7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主体工程工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2 月 2 日 16 时至2024年 2 月
7 日 23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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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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