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砚北煤矿提升系统改造环境影响报告及竣工环保验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砚北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砚北煤矿
2.2 规 模: 详见招标范围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砚北煤矿提升系统改造环境影响报告及竣工环保验收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砚北煤矿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砚北煤矿提升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砚北煤矿提升系统改造项目现状环境保护监测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建设项目完成后90天内,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监测,完成《砚北煤矿提升系统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砚北煤矿提升系统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确保通过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
2.6 招标范围:砚北煤矿提升系统改造项目建设区域。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砚北煤矿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矿井辅助运输提升系统等制约矿井安全高效发展的瓶颈问题,拟进行矿井提升系统改造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前及竣工后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砚北煤矿提升系统改造项目进行环境评价和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物监测,形成《砚北煤矿提升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砚北煤矿提升系统改造项目现状环境保护监测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对砚北煤矿提升系统改造项目进行环保验收评价和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物监测,形成《砚北煤矿提升系统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砚北煤矿提升系统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中标方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要求及国家、地区下发的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进行编制。进行现场查勘监测、资料收集、报告编制、技术评审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煤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08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