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改扩建。
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大口井改善提升聂荣镇5口井、下曲乡50口井、永曲乡7口井、当木江乡7口井、查当乡1口井、尼玛乡1口井共71口井。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招标控制价为:1289.85万元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来自财政衔接资金,资金已落实。(详见《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3)45号文件)
2.6计划工期:7个月(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8建设地点:聂荣县聂荣镇、下曲乡、永曲乡、当木江乡、查当乡、尼玛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备案通过。
3.2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3 拟派本项目五大员具有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水安 C 证))、身份证及社保材料;
3.4 企业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独立完工的类似水利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新成立的公司(未满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独立完工的类似水利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5 近三年无行贿、无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pp://wenshu.court.gov.cn);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未满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相应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7 根据藏水建[2021]2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企业注册,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程度达到85%及以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与《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注册信息一致;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中标后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如在施工期内未落实好农民工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将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告。
3.11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严格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藏水财【2021】1 号文件)、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进一步做好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和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藏水建【2022】19 号文件)执行。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3日10时00分至2024年02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02月03日10时00分至2024年02月08日18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2.1项目性质:改扩建。
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大口井改善提升聂荣镇5口井、下曲乡50口井、永曲乡7口井、当木江乡7口井、查当乡1口井、尼玛乡1口井共71口井。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招标控制价为:1289.85万元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来自财政衔接资金,资金已落实。(详见《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3)45号文件)
2.6计划工期:7个月(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8建设地点:聂荣县聂荣镇、下曲乡、永曲乡、当木江乡、查当乡、尼玛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备案通过。
3.2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3 拟派本项目五大员具有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水安 C 证))、身份证及社保材料;
3.4 企业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独立完工的类似水利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新成立的公司(未满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独立完工的类似水利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5 近三年无行贿、无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pp://wenshu.court.gov.cn);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未满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相应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7 根据藏水建[2021]2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企业注册,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程度达到85%及以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与《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注册信息一致;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中标后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如在施工期内未落实好农民工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将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告。
3.11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严格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藏水财【2021】1 号文件)、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进一步做好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和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藏水建【2022】19 号文件)执行。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3日10时00分至2024年02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02月03日10时00分至2024年02月08日18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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