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业务需要,我院拟购置车载转运呼吸机及车载心肺复苏仪一批,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凡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现将本次招标项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车载转运呼吸机及车载心肺复苏仪
2、项目预算:20.38万元
3、项目编号:SZF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此项不提供);
4、提供投标产品的(属于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如国家规定免注册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5、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厂家直投不需提供授权书)。备注:如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须同时提供该总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出具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相关信用记录证明查询结果“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9、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基本户证明资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10、应标公司报名及开标会现场均需携带所需资质、法人授权委托原件以备监标人现场查验。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2月02日-2024年2月07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
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7日14时30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车载转运呼吸机及车载心肺复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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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
1 |
车载转运呼吸机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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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车载心肺复苏仪 |
1台 |
3、项目编号:SZF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此项不提供);
4、提供投标产品的(属于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如国家规定免注册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5、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厂家直投不需提供授权书)。备注:如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须同时提供该总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出具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相关信用记录证明查询结果“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9、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基本户证明资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10、应标公司报名及开标会现场均需携带所需资质、法人授权委托原件以备监标人现场查验。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2月02日-2024年2月07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
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7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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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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