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西南山御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1.1运输产品包装型式(后附品项规格重量表)
南山御泉矿泉水产品:纸箱包装、PET大包装产品及其他物料。
1.2南山御泉矿泉水产品及包装材料均符合国家相应的食品卫生要求。
1.3物流启运地点
启运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威家镇南山御泉九江生产基地
1.4物流送达区域
1.4.1送达区域:江西省各市、县、乡镇;其他省份。
1.4.2江西省以外区域,根据到货地点的距离,对应“公里阶段”的车型报价,实际运行时由标段一、标段二中标公司中标价低者承运。
1.5物流运输服务内容:根据甲方系统平台的订单信息,承运方及时安排订单线路运力,安全、及时、准确将承运货物送达目的地。
1.6服务要求:
1.6.1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各种手续、保险齐全,车况良好(合同期内未到强制报废年限),确保货物运输无损失。
1.6.2甲方管理系统平台的订单信息发送给乙方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安排承运车辆到达甲方仓库。
1.6.3运输时效以工厂出货订单目的地为准,500公里內送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旺季6-9月送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1200公里內送达不得超过72小时(旺季6-9月送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1200公里以上超长线路以按每小时60公里顺延计算(以货物订单下达时间起计,超时效按签约合同相关条款处罚)。
1.6.3运输距离以工厂出货至订单目的地,参考“百度地图”货车模式导航为准。
1.6.4车型要求:后八轮、前四后八、平板、低栏挂车、高栏挂车、厢式小型各规格轴型货车。平板、低栏挂车需配备防护网及夹板、车厢完整清洁、底板无凹凸,四周厢壁平滑、无漏、无潮湿、无油污及避免一切导致运输途中损坏货物的可能因素。
1.6.5货物装载不得挤压,货物要捆扎牢固,无论晴、雨天遮盖要严密。
1.6.6严禁用装运化肥、农药、水泥、煤炭、家禽、有异味等可能导致污染的车辆运输(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
1.6.7服务期限:2024年 3 月 1 日至2025年 2 月 29 日。
1.6.8时间要求:承运方必须提供合同期内二十四小时的运输服务。
1.6.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1:九江市威家镇出货
货物发往:南昌市、九江市、宜春市、新余市、萍乡市。
标段2:九江市威家镇出货
货物发往:上饶市、鹰潭市、景德镇市、抚州市、赣州市、吉安市。
1.6.10运费控制价
注:1、标段一和标段二控制价一致,4.2米车型核载10吨,9.6米车型核载18吨,13米车型核载32吨。
2、实际运行时,681公里及以上的,按照中标后“621-680公里”中间值(即650公里)折算“元/公里/吨”计算单价(对应车型的中标价格÷650公里÷对应车型的核载重量),单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3、江西省以外区域,根据到货地点的距离,对应“公里阶段”的车型报价,由所有中标公司中标价低者承运。
4、4.2米车型报价合计权重占比40%,9.6米车型报价合计权重占比40%,13米车型报价合计权重占比20%。最终报价=(4.2米车型合计报价*0.4)+(9.6米车型合计报价*0.4)+(13米车型合计报价*0.2),报价最低则得分最高。
5、4.2车型载重10吨<9.5吨按9.5吨计算;9.6车型载重18吨<17吨按17吨计算;13车型载重32吨<31吨按31吨计算。
6、运费计算:①680公里以内:运费=对应“公里阶段”的车型报价÷核载吨位*实际载重重量。②681公里及以上的,根据车型按照中标后“620-680公里”中间值(即650公里)折算“元/公里/吨”*载货重量*运输公里数。
7、招标人根据两个标段选取的两家运输服务公司,若实际运行中其中一家不能正常履约的,自愿接受另一标段的中标价格、服务区域,相关责任参照合同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2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道路运输资质,拥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企业的税务登记,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3投标人须具备自主开具税率法定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根据标段划分共选取两家中标单位,标段一中标单位不再参加标段二的商务报价与评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8日(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项目名称:江西南山御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1.1运输产品包装型式(后附品项规格重量表)
南山御泉矿泉水产品:纸箱包装、PET大包装产品及其他物料。
1.2南山御泉矿泉水产品及包装材料均符合国家相应的食品卫生要求。
1.3物流启运地点
启运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威家镇南山御泉九江生产基地
1.4物流送达区域
1.4.1送达区域:江西省各市、县、乡镇;其他省份。
1.4.2江西省以外区域,根据到货地点的距离,对应“公里阶段”的车型报价,实际运行时由标段一、标段二中标公司中标价低者承运。
1.5物流运输服务内容:根据甲方系统平台的订单信息,承运方及时安排订单线路运力,安全、及时、准确将承运货物送达目的地。
1.6服务要求:
1.6.1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各种手续、保险齐全,车况良好(合同期内未到强制报废年限),确保货物运输无损失。
1.6.2甲方管理系统平台的订单信息发送给乙方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安排承运车辆到达甲方仓库。
1.6.3运输时效以工厂出货订单目的地为准,500公里內送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旺季6-9月送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1200公里內送达不得超过72小时(旺季6-9月送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1200公里以上超长线路以按每小时60公里顺延计算(以货物订单下达时间起计,超时效按签约合同相关条款处罚)。
1.6.3运输距离以工厂出货至订单目的地,参考“百度地图”货车模式导航为准。
1.6.4车型要求:后八轮、前四后八、平板、低栏挂车、高栏挂车、厢式小型各规格轴型货车。平板、低栏挂车需配备防护网及夹板、车厢完整清洁、底板无凹凸,四周厢壁平滑、无漏、无潮湿、无油污及避免一切导致运输途中损坏货物的可能因素。
1.6.5货物装载不得挤压,货物要捆扎牢固,无论晴、雨天遮盖要严密。
1.6.6严禁用装运化肥、农药、水泥、煤炭、家禽、有异味等可能导致污染的车辆运输(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
1.6.7服务期限:2024年 3 月 1 日至2025年 2 月 29 日。
1.6.8时间要求:承运方必须提供合同期内二十四小时的运输服务。
1.6.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1:九江市威家镇出货
货物发往:南昌市、九江市、宜春市、新余市、萍乡市。
标段2:九江市威家镇出货
货物发往:上饶市、鹰潭市、景德镇市、抚州市、赣州市、吉安市。
1.6.10运费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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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价(标段一、标段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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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起点到止点报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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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里阶段 |
4.2米 |
4.2米 |
9.6米 |
13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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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吨 |
10吨 |
18吨 |
32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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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风景区 25公里 |
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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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上庐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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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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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
880 |
1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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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公里 |
|
650 |
950 |
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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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60公里 |
|
750 |
1090 |
1560 |
|
|
61-80公里 |
|
850 |
1210 |
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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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100公里 |
|
930 |
1400 |
1880 |
|
|
101-120公里 |
|
990 |
1610 |
2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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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140公里 |
|
1050 |
1750 |
2350 |
|
|
141-160公里 |
|
1080 |
1910 |
2590 |
|
|
161-180公里 |
|
1150 |
2080 |
2760 |
|
|
181-200公里 |
|
1250 |
2230 |
2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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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30公里 |
|
1350 |
2400 |
3170 |
|
|
231-260公里 |
|
1450 |
2550 |
3430 |
|
|
261-300公里 |
|
1560 |
2700 |
3690 |
|
|
301-340公里 |
|
1700 |
2990 |
4035 |
|
|
341-380公里 |
|
1840 |
3110 |
4360 |
|
|
381-420公里 |
|
1950 |
3320 |
4685 |
|
|
421-470公里 |
|
2100 |
3610 |
5085 |
|
|
471-520公里 |
|
2330 |
3900 |
5460 |
|
|
521-570公里 |
|
2590 |
4230 |
5835 |
|
|
571-620公里 |
|
2750 |
4450 |
6210 |
|
|
621-680公里 |
|
3025 |
4710 |
6585 |
|
2、实际运行时,681公里及以上的,按照中标后“621-680公里”中间值(即650公里)折算“元/公里/吨”计算单价(对应车型的中标价格÷650公里÷对应车型的核载重量),单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3、江西省以外区域,根据到货地点的距离,对应“公里阶段”的车型报价,由所有中标公司中标价低者承运。
4、4.2米车型报价合计权重占比40%,9.6米车型报价合计权重占比40%,13米车型报价合计权重占比20%。最终报价=(4.2米车型合计报价*0.4)+(9.6米车型合计报价*0.4)+(13米车型合计报价*0.2),报价最低则得分最高。
5、4.2车型载重10吨<9.5吨按9.5吨计算;9.6车型载重18吨<17吨按17吨计算;13车型载重32吨<31吨按31吨计算。
6、运费计算:①680公里以内:运费=对应“公里阶段”的车型报价÷核载吨位*实际载重重量。②681公里及以上的,根据车型按照中标后“620-680公里”中间值(即650公里)折算“元/公里/吨”*载货重量*运输公里数。
7、招标人根据两个标段选取的两家运输服务公司,若实际运行中其中一家不能正常履约的,自愿接受另一标段的中标价格、服务区域,相关责任参照合同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2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道路运输资质,拥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企业的税务登记,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3投标人须具备自主开具税率法定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根据标段划分共选取两家中标单位,标段一中标单位不再参加标段二的商务报价与评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8日(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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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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