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居巢经开区旗山枫景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居巢经开区旗山枫景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巢发改综字〔2023〕460号
1.4 招标人: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居巢经开区旗山枫景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MMGZ00007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MMGZ00007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亚父街道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旗山枫景小区(包含一、二、三期及商业街)、枫景路世纪新都小学(旗山分校)、幼儿园以及3条市政道路(亚光路(旗山路-旗麓路)、旗山路(亚光路-旗麓路)、旗麓路(亚光路-旗山路))排水管网等,主要包括对现状排水管道及附属构筑物的拆除及新建,雨、污水管道改迁以及对现状排水管道及附属构筑物进行清淤,现状道路和绿化破除恢复等。其中,旗山枫景小区总建筑面积约为37.12万平方米。旗山枫景小区一、二期建设内容:d300-d500雨水管道5公里,雨水检查井160座;新建d300-d400污水管6公里,污水检查井200座。旗山枫景三期建设内容:新建雨水边沟1.2 公里,d300-d400雨水管道1.5公里,雨水检查井90座;新建d200污水管1公里,污水检查井50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1955.28万元
2.8 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单个合同中含有排水管网(或雨污分流,或污染源综合治理,或雨污混接整治,或市政道排,或老旧小区维修改造)的施工业绩,且该业绩应能体现排水管网工程施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担市政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由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
(3)联合体中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2日 至2024年02月22日09: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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