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公司铁路运输处2024年度神峪河华煤装车线固定设备代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神峪乡。
2.2 规 模: 详见招标范围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公司铁路运输处2024年度神峪河华煤装车线固定设备代维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
2.6 招标范围:详见神峪河华煤装车线固定设备代维服务项目范围表
其他要求:
(1)维修养护及部分运输业务所需的材料及配件除钢轨、尖轨、辙叉心、转辙机由招标人提供,其余维修养护及运输业务所需材料及配件全部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报价内,投标时请注意。
(2)维修养护及部分运输业务所需的道尺、万能表、捣固机、打磨机及扳手等仪器机械全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3)维修养护及部分运输业务所需的水、电、油等自身材料及油脂消耗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4)办公场地、生活设施、办公用品、交通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5)劳动保障及安全防护用品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其它说明: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必须在20日历天与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下属的宝鸡工务段、宝鸡电务段、宝鸡供电段、宝鸡车务段、西安通信段、华亭车站(包含以上单位担不限于以上单位)办理代维的许可手续,取得允许代维书面许可函(意见);否则不予签订代维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铁路设备维修养护或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的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08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
本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公司铁路运输处2024年度神峪河华煤装车线固定设备代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神峪乡。
2.2 规 模: 详见招标范围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公司铁路运输处2024年度神峪河华煤装车线固定设备代维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
2.6 招标范围:详见神峪河华煤装车线固定设备代维服务项目范围表
|
神峪河华煤装车线固定设备代维服务项目范围表 |
||||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一 |
工务部分 |
|||
|
1 |
线路(水泥枕线路) |
5.5 |
公里 |
|
|
2 |
钢轨探伤 |
11 |
公里 |
|
|
3 |
道岔 |
19 |
组 |
1#、3/5#、7/9#、11#、21#、31/33#、35#、37/39#、10#、12#;23/25#-27/29#(交叉渡线算5组) |
|
4 |
桥梁(圬工桥) |
9.4 |
米 |
|
|
5 |
涵渠 |
138.94 |
米 |
|
|
6 |
路基排水 |
5.29 |
公里 |
|
|
7 |
防护栅栏 |
1.596 |
公里 |
|
|
二 |
电务部分 |
|||
|
1 |
电动联锁装置(单动) |
6 |
组 |
|
|
2 |
电动联锁装置(双动) |
12 |
组 |
|
|
3 |
微机联锁(10组以上含) |
0.375 |
站 |
|
|
4 |
轨道电路 |
17 |
区段 |
1DG/3-7DG/5DG/9-11DG/23-29DG/25-27DG/31DG/33DG/35-37DG/39DG/D1G/D11G/D25G/D27G/1/3WG/1/11WG/9/27WG/10DG/12DG/D2G/6G/7G/8G |
|
5 |
轨道电路电码化区段 |
6 |
区段 |
|
|
6 |
信号机 |
20 |
架 |
S6/S7/S8/D1/D2/D5/D7/D9/D11/D15/D17/D19/D21/D23/D25/D27/D2/D6/D8/D10 |
|
7 |
信号附属设备 |
20 |
组 |
|
|
8 |
电源屏 |
1 |
面 |
|
|
9 |
信号微机监测主机柜 |
0.375 |
架 |
|
|
10 |
TDCS/CTC系统主机柜 |
0.375 |
架 |
|
|
11 |
信号微机监测终端 |
0.375 |
台 |
|
|
12 |
STP无线调车监控主机柜 |
1 |
架 |
|
|
13 |
STP无线调车监控无线铁塔 |
1 |
个 |
|
|
14 |
STP无线调车监控地面电台 |
1 |
台 |
|
|
15 |
UPS电源柜 |
0.375 |
面 |
|
|
三 |
通信部分 |
|||
|
1 |
集中机 |
0.375 |
门 |
|
|
2 |
光缆 |
10.69 |
公里 |
|
|
3 |
电缆 |
10.35 |
公里 |
|
|
4 |
自动电话 |
1 |
台 |
|
|
5 |
分线箱 |
1 |
个 |
|
|
6 |
分线盒 |
2 |
个 |
|
|
7 |
综合柜 |
1 |
台 |
|
|
8 |
ONU |
1 |
套 |
|
|
9 |
网络交换机 |
1 |
台 |
|
|
10 |
电源柜 |
0.375 |
块 |
|
|
11 |
数调分系统 |
0.375 |
套 |
|
|
12 |
数调前台 |
0.375 |
台 |
|
|
13 |
数字记录仪 |
0.375 |
台 |
|
|
14 |
光端机 |
2 |
台 |
|
|
15 |
25M(以上含25M)无线铁塔 |
0.375 |
座 |
|
|
16 |
1*2M(本地) |
0.375 |
条 |
|
|
17 |
蓄电池(100安时) |
1 |
组 |
|
|
18 |
155M/622M传输 |
0.375 |
套 |
|
|
四 |
车务人员服务费 |
|||
|
1 |
车务人员 |
10 |
人 |
车站需新增货运员4人、3个调车助理;2个行车人员、1名管理人员 |
|
五 |
供电部门 |
|||
|
1 |
电力机车接触网 |
19.877 |
公里 |
接触网3.797km、手动隔离开关0.36(3座)、分段绝缘器0.72(6台)、箱式开关站15(1座) |
|
2 |
电力设备维修 |
32.8 |
公里 |
箱式变电站32(1座)、灯塔0.8(2座) |
|
六 |
车辆部分 |
|||
|
1 |
车号识别系统 |
1 |
套 |
AEI一套 |
(1)维修养护及部分运输业务所需的材料及配件除钢轨、尖轨、辙叉心、转辙机由招标人提供,其余维修养护及运输业务所需材料及配件全部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报价内,投标时请注意。
(2)维修养护及部分运输业务所需的道尺、万能表、捣固机、打磨机及扳手等仪器机械全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3)维修养护及部分运输业务所需的水、电、油等自身材料及油脂消耗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4)办公场地、生活设施、办公用品、交通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5)劳动保障及安全防护用品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其它说明: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必须在20日历天与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下属的宝鸡工务段、宝鸡电务段、宝鸡供电段、宝鸡车务段、西安通信段、华亭车站(包含以上单位担不限于以上单位)办理代维的许可手续,取得允许代维书面许可函(意见);否则不予签订代维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铁路设备维修养护或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的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08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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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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