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2024年生产服务类班车第3次-湖南长沙电厂2024年#2机组检修服务(主机标段)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铜官镇 2.2 项目规模:2×6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长沙公司2024年#2机组检修服务(主机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1级(压力不限)资质;(2)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维修)1级(压力不限)资质;(3)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应至少具有2项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区域标准项目大(小)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业主联系人与电话等,必须提供清晰复印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02-01 16:00 到 2024-02-11 10:00 。 4.2 获取方式: (请登录)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2-22 0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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