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市东山集团有限公司的东山镇东大圩池塘生产设施清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苏州和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东山镇 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招标金额:81.38486万元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3-1至2024-4-3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同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9)参与招投标的建筑企业在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
(10) 根据苏清办【2020】2号文和苏清办【2021】5号,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11)企业类似业绩: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5万元及以上的土地整治工程(需包含垃圾清运),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21年02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如果上述资料无法证明须提供图纸或标底原件证明),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或经主管部门合同备案截图,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12)现场勘探:本项目因为涉及保护性拆除材料等特殊回收材料原因需现场勘探堆场要求,请在公告时间内去现场勘探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盖章证明,报名时提供堆场勘探证明。(证明材料问代理公司索取)
(13)资质动态监管: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2-1至 2024-2-6
2.苏州和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东山镇 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招标金额:81.38486万元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3-1至2024-4-3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价 (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
0001 |
东山镇东大圩池塘生产设施清理工程 |
81.38486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
良好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同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9)参与招投标的建筑企业在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
(10) 根据苏清办【2020】2号文和苏清办【2021】5号,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11)企业类似业绩: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5万元及以上的土地整治工程(需包含垃圾清运),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21年02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如果上述资料无法证明须提供图纸或标底原件证明),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或经主管部门合同备案截图,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12)现场勘探:本项目因为涉及保护性拆除材料等特殊回收材料原因需现场勘探堆场要求,请在公告时间内去现场勘探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盖章证明,报名时提供堆场勘探证明。(证明材料问代理公司索取)
(13)资质动态监管: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2-1至 20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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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东山镇东大圩池塘生产设施清理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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