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内容
2.1本项目建设地点
2.1.1 包件1:衡柳线全州南、马鹿田、上千家、镰刀湾、新村、黄土井、福定桥、桂林、桂林西箱式分区所。
2.1.2 包件2:衡柳线光子山配电所。
2.2本项目建设规模:
2.2.1 包件1:衡柳线分区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含交直流系统)更新。主要工程量:拆除既有控制保护盘27面,安装控制保护盘27面,电力及控制电缆敷设9所,二次防雷系统接入9套及以上新安装设备的调试。
2.2.2 包件2:衡柳线光子山配电所高低压设备改造。主要工程量:拆除既有10kV高压开关柜28面,安装10kV高压开关柜28面,10kV变压器2台,综合自动化装置安装调试1套,交直流系统安装调试1套,高压及低压电缆敷设及以上新安装设备的调试。
2.3招标谈判范围: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衡柳线分区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含交直流系统)更新概预算,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衡柳线光子山配电所高低压设备改造概预算。
2.4 本项目工期要求:2024年7月30日前完工。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
2.6 发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国铁集团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国铁集团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或其投标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3 投标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5 投标人应熟悉电力工程施工的施工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有近2年(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同等投资规模施工业绩(需提供相应的有效施工合同不少于1份)。
3.6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
3.8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确认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提交电子版报名表时起至2024年2月7日18时前,索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响应公开招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索取招标文件后至2024年2月23日18时00分止。
2.1本项目建设地点
2.1.1 包件1:衡柳线全州南、马鹿田、上千家、镰刀湾、新村、黄土井、福定桥、桂林、桂林西箱式分区所。
2.1.2 包件2:衡柳线光子山配电所。
2.2本项目建设规模:
2.2.1 包件1:衡柳线分区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含交直流系统)更新。主要工程量:拆除既有控制保护盘27面,安装控制保护盘27面,电力及控制电缆敷设9所,二次防雷系统接入9套及以上新安装设备的调试。
2.2.2 包件2:衡柳线光子山配电所高低压设备改造。主要工程量:拆除既有10kV高压开关柜28面,安装10kV高压开关柜28面,10kV变压器2台,综合自动化装置安装调试1套,交直流系统安装调试1套,高压及低压电缆敷设及以上新安装设备的调试。
2.3招标谈判范围: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衡柳线分区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含交直流系统)更新概预算,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衡柳线光子山配电所高低压设备改造概预算。
2.4 本项目工期要求:2024年7月30日前完工。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
2.6 发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国铁集团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国铁集团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或其投标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3 投标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5 投标人应熟悉电力工程施工的施工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有近2年(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同等投资规模施工业绩(需提供相应的有效施工合同不少于1份)。
3.6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
3.8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确认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提交电子版报名表时起至2024年2月7日18时前,索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响应公开招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索取招标文件后至2024年2月23日18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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