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为:“投标报价部分:30分(20-40分,适合于采用设计团队招标)”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1)企业资质、业绩中“注:1.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审查合格书。2.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文件为准”更正为:“注:1.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2.类似项目业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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