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我院《生活垃圾运输协议》即将到期,为保障后勤基本业务延续性,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一家有生活垃圾经营许可的服务公司承担全院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日产日清,按月进行结算清运费用。
(二)项目建设内容
二、最高限价:550000元。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履行合同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提供合法处理场所的证明,证明生活垃圾转运至该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等
(一)谈判文件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6日 0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二)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份。
六、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时间:2024年2月7日15:00。
(一)项目背景
我院《生活垃圾运输协议》即将到期,为保障后勤基本业务延续性,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一家有生活垃圾经营许可的服务公司承担全院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日产日清,按月进行结算清运费用。
(二)项目建设内容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
1 |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3年 |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履行合同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提供合法处理场所的证明,证明生活垃圾转运至该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等
(一)谈判文件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6日 0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二)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份。
六、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时间:2024年2月7日15: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