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2024年铁西区智慧税务服务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按照四平市铁西区国税局的对设备硬件及相关技术服务的要求进行采购,采购内容有:75寸智慧屏、75寸液晶电视、直播录播一体机等媒体设备、监控设备及办公桌椅等硬件采购。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其中设备硬件不含税金额为37万元、税金4.81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具体采购内容,硬件部分如下:
(1)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
(2) 质保期: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
(3) 供货地点:四平市区。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总价37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参选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选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以来至今的同类项目(与本项目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2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
(1)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75寸智慧屏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
(2)制造商参选,须提供制造商资格证明。
(3)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参选,同时参加参选的只接收制造商的参选。
2.4资质要求:
要求参选产品75寸智慧屏等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选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2日8时30分至2024年02月0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2024年铁西区智慧税务服务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按照四平市铁西区国税局的对设备硬件及相关技术服务的要求进行采购,采购内容有:75寸智慧屏、75寸液晶电视、直播录播一体机等媒体设备、监控设备及办公桌椅等硬件采购。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其中设备硬件不含税金额为37万元、税金4.81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具体采购内容,硬件部分如下: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中选人数量 |
不含税预估总计金额(元) |
|
1 |
75寸壁挂触摸一体机 |
1台 |
1 |
46000 |
|
2 |
75寸液晶电视 |
1台 |
5000 |
|
|
3 |
直播录播一体机 |
1套 |
55000 |
|
|
4 |
主摄像机 |
1台 |
47000 |
|
|
5 |
提词屏 |
1台 |
6000 |
|
|
6 |
云台 |
1台 |
6000 |
|
|
7 |
绿幕 |
1套 |
1500 |
|
|
8 |
灯组 |
1套 |
5000 |
|
|
9 |
主播台 |
1套 |
17500 |
|
|
10 |
定制桌 |
16套 |
41000 |
|
|
11 |
订制椅 |
16套 |
22000 |
|
|
12 |
耳麦 |
16套 |
12000 |
|
|
13 |
音响 |
16套 |
11000 |
|
|
14 |
办公摄像头 |
16个 |
11000 |
|
|
15 |
订制桌 |
1套 |
7000 |
|
|
16 |
订制椅 |
1套 |
5000 |
|
|
17 |
订制椅 |
1套 |
5000 |
|
|
18 |
网络摄像机 |
28台 |
41000 |
|
|
19 |
网络硬盘录像机 |
1台 |
22000 |
|
|
20 |
硬盘 |
4块 |
4000 |
|
|
合计 |
370000.00 |
|||
(2) 质保期:终验合格之日起36个月。
(3) 供货地点:四平市区。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总价37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参选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选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以来至今的同类项目(与本项目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2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
(1)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75寸智慧屏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
(2)制造商参选,须提供制造商资格证明。
(3)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参选,同时参加参选的只接收制造商的参选。
2.4资质要求:
要求参选产品75寸智慧屏等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选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2日8时30分至2024年02月0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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