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为投标家具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家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2月2日 9:00 至2024年2月6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招标货物交货期(包括安装)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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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
1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
469408元 |
469408元 |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为投标家具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家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2月2日 9:00 至2024年2月6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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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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