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测设计,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办农水函〔2022〕233号)及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苏水农函〔2023〕28号)文件要求,通州区拟组织开展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和区级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60%,区级财政配套40%,建设单位为南通市通州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处,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处,(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通州区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通州区西亭镇、兴仁镇、十总镇、兴东街道、金沙街道。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设计灌溉面积15.87万亩,投资标准为1500元/亩。中型灌区建设内容包括骨干输配水工程、骨干排水工程、骨干渠(沟)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含管理设施)、用水量测、灌区信息化等,分两年度实施完成(暂定)。
总投资金额:约240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设计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南通市通州区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立项建议报告(达到可研深度)、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设计,以及立项建议报告、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文件的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完(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含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4勘测设计周期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10天内,提交立项建议报告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审查通过后7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立项建议报告。
(2)立项通过后,按照业主进度要求分期提交实施方案文件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实施方案初审后,10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实施方案文件;实施方案文件批复后,30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3)立项建议报告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实施方案应达到初步设计报告深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4)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5) 服务期:从立项建议开始到缺陷责任期等相关服务(含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完全终止结束。
(6)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同时提交设计文件的电子文档。
注:投标文件中工期统一填写为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同时具有灌溉排涝及河道整治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单项工程概算批复投资8000万元(含)以上(以批复投资为准)的大(中)型灌区勘察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主持或参加(主要参加人员)单项工程概算批复投资8000万元(含)以上(以批复投资为准)的大(中)型灌区勘察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上述人员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5)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否则联合体投标文件无效。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测设计,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办农水函〔2022〕233号)及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苏水农函〔2023〕28号)文件要求,通州区拟组织开展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和区级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60%,区级财政配套40%,建设单位为南通市通州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处,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处,(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通州区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通州区西亭镇、兴仁镇、十总镇、兴东街道、金沙街道。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设计灌溉面积15.87万亩,投资标准为1500元/亩。中型灌区建设内容包括骨干输配水工程、骨干排水工程、骨干渠(沟)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含管理设施)、用水量测、灌区信息化等,分两年度实施完成(暂定)。
总投资金额:约240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设计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南通市通州区团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立项建议报告(达到可研深度)、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设计,以及立项建议报告、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文件的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完(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含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4勘测设计周期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10天内,提交立项建议报告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审查通过后7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立项建议报告。
(2)立项通过后,按照业主进度要求分期提交实施方案文件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实施方案初审后,10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实施方案文件;实施方案文件批复后,30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3)立项建议报告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实施方案应达到初步设计报告深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4)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5) 服务期:从立项建议开始到缺陷责任期等相关服务(含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完全终止结束。
(6)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同时提交设计文件的电子文档。
注:投标文件中工期统一填写为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同时具有灌溉排涝及河道整治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单项工程概算批复投资8000万元(含)以上(以批复投资为准)的大(中)型灌区勘察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主持或参加(主要参加人员)单项工程概算批复投资8000万元(含)以上(以批复投资为准)的大(中)型灌区勘察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上述人员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5)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否则联合体投标文件无效。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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