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阳县城区青龙-盘石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已由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阳发改投〔2023〕7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阳县城市排水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云阳县兴云城市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城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实施城区排涝通道改造13.45公里,其中改造排洪涵道4.12公里,包含 lm×lm 管涵1.28公里,2m×2m箱涵0.46公里,3m×3m箱涵0.97公里,2m×3m箱涵0.82公里,3m×4m箱涵0.59公里;箱涵清淤疏浚9.33公里。新建排洪沟2.6公里,4m×4m箱涵排洪通道0.78公里等。
本工程总体发包分期建设,分期建设内容以业主下发书面通知为准,每期建设任务开始前10日内,业主下达建设任务通知书。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13025.1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1628800.00 元 。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6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2-05 17:00:00(北京时间)前。
本招标项目云阳县城区青龙-盘石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已由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阳发改投〔2023〕7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阳县城市排水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云阳县兴云城市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城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实施城区排涝通道改造13.45公里,其中改造排洪涵道4.12公里,包含 lm×lm 管涵1.28公里,2m×2m箱涵0.46公里,3m×3m箱涵0.97公里,2m×3m箱涵0.82公里,3m×4m箱涵0.59公里;箱涵清淤疏浚9.33公里。新建排洪沟2.6公里,4m×4m箱涵排洪通道0.78公里等。
本工程总体发包分期建设,分期建设内容以业主下发书面通知为准,每期建设任务开始前10日内,业主下达建设任务通知书。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13025.1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1628800.00 元 。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6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2-05 17: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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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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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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