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女儿河暖池塘镇段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葫芦岛市南票区女儿河暖池塘镇段治理工程 已由 葫芦岛市水利局 以 葫水利办发〔2023〕9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葫芦岛市南票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新建绿滨垫坡式护岸4969米,其中左岸3923米,右岸1046米。新建生态护岸长1837米,其中左岸910米,右岸927米。
2.2建设地点: 葫芦岛市南票区 。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治理河长为4.87千米,治理范围始于塔子沟河河口上游100米,止于马相屯漫水桥。
2.4质量要求: 合格 。
2.5计划工期: 9个月 。
2.6投标保证金: 8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6其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4 年 02 月 02 日 08 时 00 分~ 2024年 02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止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葫芦岛市南票区女儿河暖池塘镇段治理工程 已由 葫芦岛市水利局 以 葫水利办发〔2023〕9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葫芦岛市南票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新建绿滨垫坡式护岸4969米,其中左岸3923米,右岸1046米。新建生态护岸长1837米,其中左岸910米,右岸927米。
2.2建设地点: 葫芦岛市南票区 。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治理河长为4.87千米,治理范围始于塔子沟河河口上游100米,止于马相屯漫水桥。
2.4质量要求: 合格 。
2.5计划工期: 9个月 。
2.6投标保证金: 8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6其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4 年 02 月 02 日 08 时 00 分~ 2024年 02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止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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