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服务和方便患者,根据医院管理需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就以下项目进行院内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名称:安装共享电瓶车充电桩服务
二、费用以能耗费的形式缴纳给院方:慢充不低于1.4元/度,快充不低于2.7元/度,每半年按实际用量与院方结算。
三、安装数量:数量 13台,其中:快充8台,慢充5台。
四、服务期:三年(2024年3月7日~2027年3月6日)合同一年一签,考核达到80分以上,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
五、定标办法:按投标单位充电收费报价和能耗报价综合评定中标单位,各占比50%。充电收费报价最低者为满分50分,其他和报价最低者按百分比得分;能耗报价最高者得满分50分,其他和报价最高者按百分比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上述二项得分相加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六、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报名时间截止时间:至2024年2月7日16:00。
一、项目名称:安装共享电瓶车充电桩服务
二、费用以能耗费的形式缴纳给院方:慢充不低于1.4元/度,快充不低于2.7元/度,每半年按实际用量与院方结算。
三、安装数量:数量 13台,其中:快充8台,慢充5台。
四、服务期:三年(2024年3月7日~2027年3月6日)合同一年一签,考核达到80分以上,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
五、定标办法:按投标单位充电收费报价和能耗报价综合评定中标单位,各占比50%。充电收费报价最低者为满分50分,其他和报价最低者按百分比得分;能耗报价最高者得满分50分,其他和报价最高者按百分比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上述二项得分相加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六、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报名时间截止时间:至2024年2月7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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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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