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市政路网与成渝扩容立体交叉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高新区市政路网与成渝扩容立体交叉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渝高新办发〔2023〕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高新区市政路网与成渝扩容立体交叉项目:共包含三条路①关田路:西起科学大道西侧,东至圣朝路,长度约601m,城市次干路,标准路幅宽度36m,双向六车道,50km/h;②真圣路:西起科学大道西侧,东至圣朝路,长度约618.65m,城市支路,标准路幅宽度16m,双向两车道,20km/h ;③环湖路与高科大道连接道:北起于环湖路,南至高科大道,长度约道路全长910m,规划城市次干路,标准路幅宽度26m,双向四车道,40km/h。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管网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安费估算金额: 约4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约409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管网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的施工图、BIM设计,后期招标配合服务等。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类报批、报建等审批手续办理,设计成果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以及根据设计进度需要,招标人有权要求设计人组织报招标人备案的设计人员集中在指定场所完成设计任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设计单位无条件积极配合。
2.5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一个标段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以同时对鸿慈路北段及红果路二期施工图设计、新州大道(金曾路南延伸段二期)施工图设计、高丰大道(七纵线-新州大道段)施工图设计、高环大道(七纵线-环湖路)施工图设计、高新区市政路网与成渝扩容立体交叉项目施工图设计五个项目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项目。若投标人在先开标的一个项目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能被推荐为其他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若该投标人已在先开标的一个项目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开标项目经评审总得分进入前三名排名的,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按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因异议、投诉、核查等各种原因导致其被取消先开标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顺序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最终开标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应于2024-02-02 18:00:00(北京时间)前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19 09:3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高新区市政路网与成渝扩容立体交叉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渝高新办发〔2023〕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高新区市政路网与成渝扩容立体交叉项目:共包含三条路①关田路:西起科学大道西侧,东至圣朝路,长度约601m,城市次干路,标准路幅宽度36m,双向六车道,50km/h;②真圣路:西起科学大道西侧,东至圣朝路,长度约618.65m,城市支路,标准路幅宽度16m,双向两车道,20km/h ;③环湖路与高科大道连接道:北起于环湖路,南至高科大道,长度约道路全长910m,规划城市次干路,标准路幅宽度26m,双向四车道,40km/h。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管网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安费估算金额: 约4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约409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管网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的施工图、BIM设计,后期招标配合服务等。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类报批、报建等审批手续办理,设计成果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以及根据设计进度需要,招标人有权要求设计人组织报招标人备案的设计人员集中在指定场所完成设计任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设计单位无条件积极配合。
2.5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一个标段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以同时对鸿慈路北段及红果路二期施工图设计、新州大道(金曾路南延伸段二期)施工图设计、高丰大道(七纵线-新州大道段)施工图设计、高环大道(七纵线-环湖路)施工图设计、高新区市政路网与成渝扩容立体交叉项目施工图设计五个项目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项目。若投标人在先开标的一个项目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能被推荐为其他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若该投标人已在先开标的一个项目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开标项目经评审总得分进入前三名排名的,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按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因异议、投诉、核查等各种原因导致其被取消先开标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顺序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最终开标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应于2024-02-02 18:00:00(北京时间)前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1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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