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锡沂高新区嫩江路(北京东路-311国道)工程已由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新经开审[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锡沂高新区嫩江路(北京东路-太行山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锡沂高新区嫩江路;
2.1.2建设规模:江苏省锡沂高新区嫩江路(北京东路-太行山路)工程;长约400米,宽30米,包括道路、雨污水管网、强弱电综合管沟、亮化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1353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28日,竣工日期:2024年6月27日。
2.2招标范围:江苏省锡沂高新区嫩江路(北京东路-太行山路)工程;长约400米,宽30米,包括道路、雨污水管网、强弱电综合管沟、亮化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陆万元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20日09时30分;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锡沂高新区嫩江路(北京东路-311国道)工程已由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新经开审[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锡沂高新区嫩江路(北京东路-太行山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锡沂高新区嫩江路;
2.1.2建设规模:江苏省锡沂高新区嫩江路(北京东路-太行山路)工程;长约400米,宽30米,包括道路、雨污水管网、强弱电综合管沟、亮化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1353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28日,竣工日期:2024年6月27日。
2.2招标范围:江苏省锡沂高新区嫩江路(北京东路-太行山路)工程;长约400米,宽30米,包括道路、雨污水管网、强弱电综合管沟、亮化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陆万元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20日09时30分;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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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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