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部分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二) (项目编号:TJBD-2024-C-03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北工业大学部分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BD-2024-C-033 项目名称:河北工业大学部分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无预算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4)供应商须在天津市取得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必须包含:餐饮服务管理); (5)按照市教委(津教委【2012】67)《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餐饮企业准入条件”、“餐饮企业准入程序”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须具备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并有从事高校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 审查标准: 1)营业执照成立年限须≥5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供应商具有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的材料; 2)从事高校餐饮经营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需提供至少一个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及经营该项目良好信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行编辑。 (6)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