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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废气治理设施用电管控建设二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鹰潭市废气治理设施用电管控建设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30000.00 元
最高限价:21631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鹰购2023F001018304 鹰潭市废弃治理设施用电管控系统 1 223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及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6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2.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2.1-2.7条投标人在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或提供相应事项证明材料,采购人在确定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投标人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合同金额的 30%以上(含 3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 60%)。注:须提供分包协议,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0:00 至 2024年02月10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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