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电锌产能150kt/a 吨,工业硫酸产能300 kt/a。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搬迁项目——抛料机采购
2.1项目名称: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搬迁项目——抛料机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搬迁项目在昆明安宁市异地新建锌冶炼厂,本次需公开招标用于153㎡沸腾炉硫化锌精矿进料装置,将来自电子皮带计量称出口的硫化锌精矿抛入沸腾炉内部:炉前仓硫化锌精矿→拖料皮带→电子皮带计量秤→抛料机(两台)→沸腾炉的抛料机成套设备,抛料机两用两备,共4台。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工业园区禄脿街道办事处东兴农场项目现场
2.5招标范围:抛料机(Q=30t/h,B=500,V=18.5m /s)4台套:包括上部架、下部架、检查孔盖、顶盖、皮带轮、安全罩、前后轮、前后轮座、车轮架、转向手柄、连杆、轴承座、传动轮、传动轮轴、轴承盖、轴支座、盖板、环形胶带(耐热)、电机、电控装置(含现场控制箱、报警装置)、紧固件、升降支撑装置、电动行走装置、跑偏保护装置、工业插头等的制造、涂漆、包装、运输、落地交货、指导安装、调试、试车、试生产、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2.6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具备供货条件,由招标方通知具体到货时间。
2.7质保期: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质量保期内如果因卖方的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由卖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并对发生更换的整机或部件,自更换之日起,延长一个相应的质保周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为抛料机的合格制造商。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或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签署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台与本次招标采购产品类似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关键有效信息)。
类似业绩:单台处理量20t/h及以上的抛料机供货业绩,1个合同视为1项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或黑名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主管机关行政处罚,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安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至今)未发生过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故和质量情况,且在开标前12个月内未发生过一般安全工亡事故。(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31日9:00至 2024年02月07日17:00(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9:30(北京时间)
项目规模:电锌产能150kt/a 吨,工业硫酸产能300 kt/a。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搬迁项目——抛料机采购
2.1项目名称: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搬迁项目——抛料机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搬迁项目在昆明安宁市异地新建锌冶炼厂,本次需公开招标用于153㎡沸腾炉硫化锌精矿进料装置,将来自电子皮带计量称出口的硫化锌精矿抛入沸腾炉内部:炉前仓硫化锌精矿→拖料皮带→电子皮带计量秤→抛料机(两台)→沸腾炉的抛料机成套设备,抛料机两用两备,共4台。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工业园区禄脿街道办事处东兴农场项目现场
2.5招标范围:抛料机(Q=30t/h,B=500,V=18.5m /s)4台套:包括上部架、下部架、检查孔盖、顶盖、皮带轮、安全罩、前后轮、前后轮座、车轮架、转向手柄、连杆、轴承座、传动轮、传动轮轴、轴承盖、轴支座、盖板、环形胶带(耐热)、电机、电控装置(含现场控制箱、报警装置)、紧固件、升降支撑装置、电动行走装置、跑偏保护装置、工业插头等的制造、涂漆、包装、运输、落地交货、指导安装、调试、试车、试生产、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2.6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具备供货条件,由招标方通知具体到货时间。
2.7质保期: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质量保期内如果因卖方的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由卖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并对发生更换的整机或部件,自更换之日起,延长一个相应的质保周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为抛料机的合格制造商。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或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签署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台与本次招标采购产品类似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关键有效信息)。
类似业绩:单台处理量20t/h及以上的抛料机供货业绩,1个合同视为1项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或黑名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主管机关行政处罚,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安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至今)未发生过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故和质量情况,且在开标前12个月内未发生过一般安全工亡事故。(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31日9:00至 2024年02月07日17:00(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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