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烧结厂料场及球团车间智能联动抑尘设施总承包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烧结厂料场及球团车间智能联动抑尘设施总承包,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三明市三钢厂区内。
2.2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超低排放项目,本次招标分三个标段,三个标段分别评标,可授予同一投标人,也可授予不同投标人。分别为:标段一 烧结厂料场车间六个料棚安装智能抑尘设施总承包工程;标段二 烧结厂南区料场及220烧结配料大仓安装智能抑尘设施总承包工程;标段三 烧结厂球团车间原料库增设干雾抑尘设施总承包工程。
2.2工程主要内容:
标段一: 烧结厂料场车间六个料棚安装智能抑尘设施总承包工程
北区0#料场、北区汽车受料槽、北区新一次料场、北区混匀料场、北区煤棚、北区焦粉棚6个料棚共配置不少于27台超细雾炮、6台干雾雾炮、9套微米级干雾抑尘设施,同时将信号同时采用光纤网络接入现有监控平台采集器,超细雾炮需确保与鹰眼系统和粉尘检测仪联动。目标为:生产作业岗位环境,煤粉、焦粉棚堆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5mg/m³,其余堆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8mg/m³,且改造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检测应低于改造前。噪声值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标段二: 烧结厂南区料场及220烧结配料大仓安装智能抑尘设施总承包工程
南区一次料场、南区二次料场、南区炼铁返矿场地和220烧结配料大仓无收尘抑尘设施,现需配置不少于14台超细雾炮、3台干雾雾炮、 1套微米级干雾抑尘设施,并配置1套鹰眼系统。同时将信号同时采用光纤网络接入现有监控平台采集器,超细雾炮需确保与鹰眼系统和粉尘检测仪联动。目标为:无可视烟尘外溢,且各检测点位的现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小于8mg/m³且改造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检测应低于改造前。噪声值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标段三:烧结厂球团车间原料库增设干雾抑尘设施总承包工程
球团车间汽车原料库配置不少于5台干雾雾炮、1套鹰眼系统,球团火车原料库棚配置不少于5台干雾雾炮,1套鹰眼系统。各料仓设置干雾抑尘设施。同时将信号同时采用光纤网络接入现有监控平台采集器,雾炮需确保与鹰眼系统和粉尘检测仪联动。目标为:无可视烟尘外溢,且各检测点位的现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小于8mg/m³且改造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检测应低于改造前。
2.3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中标人负责以上工程所需的设计、设备及材料成套供货、建筑安装施工、压力容器取证、冷试、热负荷试车、负责验收考核合格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工程的交付正常使用、保修等EPC总承包。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4工期:
标段一 烧结厂料场车间六个料棚安装智能抑尘设施总承包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生效时间。计划投料试车时间:合同生效后6个月。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投料试车延误的,自延误的第7天开始计算,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工期延误违约金封顶为签约合同总价的5%。
标段二: 烧结厂南区料场及220烧结配料大仓安装智能抑尘设施总承包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生效时间。计划投料试车时间:合同生效后5个月。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投料试车延误的,自延误的第6天开始计算,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工期延误违约金封顶为签约合同总价的5%。
标段三:烧结厂球团车间原料库增设干雾抑尘设施总承包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生效时间。计划投料试车时间:合同生效后4个月。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投料试车延误的,自延误的第5天开始计算,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3000元,工期延误违约金封顶为签约合同总价的5%。
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种资质:(1)投标人应是能有效完成本项目所需的雾炮设备制造厂家;(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不低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方应至少具备1项完工的料场或料棚雾炮抑尘装置的业绩。(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复印件(2)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的复印件或完工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第三方颗粒物检测合格报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应的指标参数以供认定,若无法认定将视为无效业绩,完工证明指业主出具的投产正常证明。)
3.5投标人的人员资格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2) 技术负责人:具备冶金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最多由二家组成。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或者签约经销商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5日(节假日照常发售),(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请登录)受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烧结厂料场及球团车间智能联动抑尘设施总承包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烧结厂料场及球团车间智能联动抑尘设施总承包,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三明市三钢厂区内。
2.2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超低排放项目,本次招标分三个标段,三个标段分别评标,可授予同一投标人,也可授予不同投标人。分别为:标段一 烧结厂料场车间六个料棚安装智能抑尘设施总承包工程;标段二 烧结厂南区料场及220烧结配料大仓安装智能抑尘设施总承包工程;标段三 烧结厂球团车间原料库增设干雾抑尘设施总承包工程。
2.2工程主要内容:
标段一: 烧结厂料场车间六个料棚安装智能抑尘设施总承包工程
北区0#料场、北区汽车受料槽、北区新一次料场、北区混匀料场、北区煤棚、北区焦粉棚6个料棚共配置不少于27台超细雾炮、6台干雾雾炮、9套微米级干雾抑尘设施,同时将信号同时采用光纤网络接入现有监控平台采集器,超细雾炮需确保与鹰眼系统和粉尘检测仪联动。目标为:生产作业岗位环境,煤粉、焦粉棚堆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5mg/m³,其余堆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8mg/m³,且改造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检测应低于改造前。噪声值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标段二: 烧结厂南区料场及220烧结配料大仓安装智能抑尘设施总承包工程
南区一次料场、南区二次料场、南区炼铁返矿场地和220烧结配料大仓无收尘抑尘设施,现需配置不少于14台超细雾炮、3台干雾雾炮、 1套微米级干雾抑尘设施,并配置1套鹰眼系统。同时将信号同时采用光纤网络接入现有监控平台采集器,超细雾炮需确保与鹰眼系统和粉尘检测仪联动。目标为:无可视烟尘外溢,且各检测点位的现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小于8mg/m³且改造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检测应低于改造前。噪声值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标段三:烧结厂球团车间原料库增设干雾抑尘设施总承包工程
球团车间汽车原料库配置不少于5台干雾雾炮、1套鹰眼系统,球团火车原料库棚配置不少于5台干雾雾炮,1套鹰眼系统。各料仓设置干雾抑尘设施。同时将信号同时采用光纤网络接入现有监控平台采集器,雾炮需确保与鹰眼系统和粉尘检测仪联动。目标为:无可视烟尘外溢,且各检测点位的现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小于8mg/m³且改造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检测应低于改造前。
2.3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中标人负责以上工程所需的设计、设备及材料成套供货、建筑安装施工、压力容器取证、冷试、热负荷试车、负责验收考核合格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工程的交付正常使用、保修等EPC总承包。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4工期:
标段一 烧结厂料场车间六个料棚安装智能抑尘设施总承包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生效时间。计划投料试车时间:合同生效后6个月。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投料试车延误的,自延误的第7天开始计算,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工期延误违约金封顶为签约合同总价的5%。
标段二: 烧结厂南区料场及220烧结配料大仓安装智能抑尘设施总承包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生效时间。计划投料试车时间:合同生效后5个月。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投料试车延误的,自延误的第6天开始计算,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工期延误违约金封顶为签约合同总价的5%。
标段三:烧结厂球团车间原料库增设干雾抑尘设施总承包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生效时间。计划投料试车时间:合同生效后4个月。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投料试车延误的,自延误的第5天开始计算,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3000元,工期延误违约金封顶为签约合同总价的5%。
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种资质:(1)投标人应是能有效完成本项目所需的雾炮设备制造厂家;(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不低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方应至少具备1项完工的料场或料棚雾炮抑尘装置的业绩。(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复印件(2)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的复印件或完工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第三方颗粒物检测合格报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应的指标参数以供认定,若无法认定将视为无效业绩,完工证明指业主出具的投产正常证明。)
3.5投标人的人员资格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2) 技术负责人:具备冶金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最多由二家组成。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或者签约经销商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5日(节假日照常发售),(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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