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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4-01-3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
采购需求: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工业园区行政范围,总面积278平方公里。
2.进度安排
2023年7月底完成规划编制前期工作;10月底完成初步成果;12月底完成最终成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5)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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