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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中医医院检验试剂一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3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检验试剂一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采购包2: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采购包3: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采购包4: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采购包5: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采购包6: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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