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泸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
三、承销费率:不超过承销规模的2‰。
四、招标项目简介: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1家供应商,作为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并按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费率签订合同。每期发行承销份额分配等分工事宜由招标人内部另行决策。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
2.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3.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4.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市国资委通报或其他监管部门通报并函送至国资委的;
5.不存在①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不诚信行为的;②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③出具虚假或失实的业务报告的;④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情形;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供应商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司债券主承销资质。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费用:
招标文件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7日(北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三、承销费率:不超过承销规模的2‰。
四、招标项目简介: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1家供应商,作为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并按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费率签订合同。每期发行承销份额分配等分工事宜由招标人内部另行决策。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
2.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3.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4.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市国资委通报或其他监管部门通报并函送至国资委的;
5.不存在①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不诚信行为的;②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③出具虚假或失实的业务报告的;④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情形;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供应商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司债券主承销资质。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费用:
招标文件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7日(北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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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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