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FG107F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分诊叫号系统及配套设备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更正原因: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更正更正内容: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1、原采购文件“功能技术参数”和“附表一:分诊叫号系统及配套设备”中序号42、58、74、90的“通讯方式:支持WIFI、****网络通讯方式”更正为:通讯方式:支持WIFI、****网络通讯方式2、原采购文件“主要商务要求”中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更正为:1.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2.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5%。 3. 履约保证金形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有效期应不小于本项目维保期。 (1)开户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湛江岭南支行 (3)账号:1********0123 4. 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人在签订本合同前需递交履约保证金。5. 履约保证金退还:服务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中标人确认,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申请后30天内退还履约担保金额的100%(不计利息)。6. 履约保证金说明:若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担保中扣除违约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扣除的部分采购人可向中标人进一步索赔。中标人不按合同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及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作为附件。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02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更正为: 2024年02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以上内容采购文件其他地方如有相同描述的,亦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2024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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