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咸阳市分公司宣传物料(网点宣传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咸阳市分公司宣传物料(网点宣传服务),全市 114 个金融网点的网点宣传服务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阳市分公司宣传物料(网点宣传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咸阳市分公司宣传物料(网点宣传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采购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资格评审标准中的资料,开标现场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 02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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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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