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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省内自建金融网相关系统负载均衡器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日期:2024-01-3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询价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省内自建金融网相关系统负载均衡器采购设备项目(二次),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含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并行招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采购内容为为确保省内自建金融网相关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拟采购金融网相关系统负载均衡器设备2台。项目总限价19.75万。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2.2按照采购内容情况,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品 名
单位
采购限价
单价(元)
省内自建金融网相关系统负载均衡器设备
2台
19.75万
2.3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本项目不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3.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5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营业执照包含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经营范围,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3.7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3.8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 1 月 30 日至2024年2月2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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