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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C002302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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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B座01层30-38号商铺2023年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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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人 |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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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时间 |
起始日期 |
2024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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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4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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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基本情况 |
资产位置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白石路与沙河西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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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面积 |
详见招租文件/第一章/《项目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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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底价 |
详见招租文件/第一章/《项目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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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的递增 |
起租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不进行递增(取消该区间递增点),超出该期限年递增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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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水、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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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
以实际签约收费标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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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容费 |
如需用电增容,承租方自行承担用电增容的费用,增容费为1200元/KVA(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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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租金采用“先付后用、按月支付”的方式,承租方应于每个公历月的第五日或之前向招租方支付当月的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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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详见招租文件/第一章/《项目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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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 |
详见招租文件/第一章/《项目信息表》 注:根据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资源性资产租赁重大资源开发监管工作的通知(深国资委【2022】118号),企业资产租赁原则上不设免租期,确因装修周期较长等需设置免租期的,由承租人提出书面申请,最高不超过招租文件中免租期标准,且中选后最终须经招租人审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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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态限定 |
详见招租文件/第一章/《项目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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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用途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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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现状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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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期设置 |
该场地已带装修,因装修工程量复杂,设置场地拆除期,拆除期45天;拆除期自《租赁合同》签署日次日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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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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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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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保证金 |
租期首年月租金金额的2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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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
详见招租文件/第二章/四、履约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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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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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物业名称 |
出租资产面积(㎡) |
经营业态限定 |
招租底价 (元/㎡/月) |
租赁 年限(年) |
免租期(天) |
竞租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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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002302317 |
7栋B座01层 30-38号商铺 |
419.51 |
配套服务 |
242 |
5 |
90 |
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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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为90天,自起租日起执行2个月,剩余免租期自次年12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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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人 资格要求 |
竞租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一、资格要求: 1、竞租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信息查询单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竞租人须拥有品牌的独立经营权(含自有品牌、加盟品牌或竞租预授权品牌;如竞租人是自有品牌的,提供有效的商标注册证明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证明;竞租人是加盟品牌的,提供有效的商标注册证明及加盟授权书;或提供其它能够证明其拥有品牌独立经营许可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履约承诺函,均加盖公章); 3、竞租人未被纳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加盖公章); 4、竞租人提供开店规划运营方案,方案须明确承租物业具体经营内容,且经营内容符合招租业态限定。招租人将对规划运营方案进行实质性审查,招租人有权拒绝不符合招租需求的竞租人参加本项目的竞租(提供开店规划运营方案,加盖公章); 5、竞租人未被招租人纳入招租黑名单; 6、竞租人确因装修周期较长等需要免租期的,须于报名时提供免租期申请函,且若中选后最终须经招租人审核为准(提供免租期申请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注:竞租人是否符合资格要求最终以招租人审核意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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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事项(提供履约承诺函,加盖公章): 1.竞租人须承诺如需进行工程改造,应自行改造,确保满足国家、地方行业规范,并能自行申报通过环保、消防等验收,自行承担改造费用及相关风险; 2、竞租人须承诺竞租主体、签约主体及运营主体一致,中选签约后不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或交给与竞租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或其他第三人使用; 3、竞租人须承诺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租物业用途即符合业态规划,如发现营业范围不符合业态规划,招租方有拒绝其参加竞租的权利(业态分类表详见招租文件第二章); 4、竞租人须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如发现竞租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招租方有拒绝其参加竞租的权利; 5、竞租人须承诺若中选,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0个日历日内按招租人的规范文本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商业招租风险提示》《客户承诺函》。逾期则视为违约,招租方有解除其成功中选的权利; 6、竞租人须承诺若中选,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的起租日期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第66日历日,接受场地按当日现状交付无异议; 7、竞租人承诺若中选,装修前按要求提交装修方案,并经招租方及物业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实施。以签约品牌自身装修风格为设计方向,为保证园区的整体装修档次和风格,招租方及物业管理单位可对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选的意向承租方须予以配合修改; 8、竞租人承诺拥有品牌独立经营权,中选签约后不擅自变更经营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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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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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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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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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人 报名须知 |
报名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00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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