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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省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4-01-31 收藏项目
扬州市广陵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省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受扬州市广陵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2023年度省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二次)(JSZC-321002-YZRX-G2024-0003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2023年度省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002-YZRX-G2024-0003号
2.项目名称:2023年度省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172.80万元
4.本项目设定单价最高限价,投标单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简介):本项目实施单位为扬州市广陵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A包:购买专用配方肥料(28-0-5)320吨,单价最高限价2580元/吨;单价报价须包含配方肥推广、资料收集等费用;
B包:购买专用配方肥料(30-0-8)320吨,单价最高限价2720元/吨;单价报价须包含配方肥推广、资料收集等费用;
本项目按先A包后B包的顺序进行评审,各潜在投标人可以兼投可以兼中。本项目每个分包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备案证明(国家规定免于登记的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提供生产厂商的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备案证明(国家规定免于登记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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