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2024年环境监测服务,比选控制总价为350373元,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 服务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大兴西路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3160号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的企业,检测范围须全部包含本次服务所监测的具体项目;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污(废)水处理厂(站)环境监测服务业绩;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领取比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7日10时00分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2024年环境监测服务,比选控制总价为350373元,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 服务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大兴西路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3160号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的企业,检测范围须全部包含本次服务所监测的具体项目;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污(废)水处理厂(站)环境监测服务业绩;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领取比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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