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猪肉类)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猪肉类)三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猪肉类、猪肉辅助产品类等原材料物资配送供应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本标项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其他标项可兼投不得兼中。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具体以合同内容履约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屠宰企业,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非生产厂家或屠宰企业无上述证件,但要求每批次货物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提供所投牛羊猪肉类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须提供每批次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猪肉类)三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猪肉类、猪肉辅助产品类等原材料物资配送供应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本标项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其他标项可兼投不得兼中。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具体以合同内容履约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屠宰企业,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非生产厂家或屠宰企业无上述证件,但要求每批次货物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提供所投牛羊猪肉类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须提供每批次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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