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1、关于招标文件中专用资格第一条的更正原招标文件中专用资格第一条为“投标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投标人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且在项目所在地###市设有固定的配送场所(需提供自有或者租赁的场所证明)”,现更改为“投标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投标人持有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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