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提高武进区局食堂的管理水平和菜品质量,提升员工满意度及归属感,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专业的餐饮管理服务。项目规模预估25.5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2024-2025年武进区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主要包括提供全年(除法定节假日)职工食堂中午工作餐、湖塘支局快餐及食品外卖服务。承包方负责从原材料采购(原材料采购必须在比选方的入围供应商中比价选购)、菜肴制作、菜肴出品、前后场服务的全流程管理,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24日。
1.2.3服务地点:常州电信武进区局。
1.2.4服务质量: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比选人技术规范要求。
1.2.5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1人,中选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总价25.5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参选人参与应答。
2.1.2参选人须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截屏打印件。
2.1.3参选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2.1.4参选人拟派驻服务团队人员要求:提供厨师长1名、服务人员2名。所有人员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其中厨师长须具有餐饮职业水平认定证书四级(中级工)及以上资格证书。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及派驻承诺书、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相关餐饮职业水平认定证书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厨师长还须提供2023年10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参选人)。
2.1.5参选人须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一起同类业绩案例,同类业绩是指用餐人数1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食堂管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发票)日期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结算发票为准,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用餐人数则还须提供委托单位证明函。证明材料不全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
2.1.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3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2月0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05日09时00分。
1.1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提高武进区局食堂的管理水平和菜品质量,提升员工满意度及归属感,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专业的餐饮管理服务。项目规模预估25.5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2024-2025年武进区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主要包括提供全年(除法定节假日)职工食堂中午工作餐、湖塘支局快餐及食品外卖服务。承包方负责从原材料采购(原材料采购必须在比选方的入围供应商中比价选购)、菜肴制作、菜肴出品、前后场服务的全流程管理,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服务地点 |
| 1 | CP01757餐饮服务 | 食堂外包 | / | 详见比选 文件 | 常州 |
1.2.3服务地点:常州电信武进区局。
1.2.4服务质量: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比选人技术规范要求。
1.2.5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1人,中选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总价25.5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参选人参与应答。
2.1.2参选人须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截屏打印件。
2.1.3参选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2.1.4参选人拟派驻服务团队人员要求:提供厨师长1名、服务人员2名。所有人员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其中厨师长须具有餐饮职业水平认定证书四级(中级工)及以上资格证书。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及派驻承诺书、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相关餐饮职业水平认定证书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厨师长还须提供2023年10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参选人)。
2.1.5参选人须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一起同类业绩案例,同类业绩是指用餐人数1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食堂管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发票)日期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结算发票为准,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用餐人数则还须提供委托单位证明函。证明材料不全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
2.1.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3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2月0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05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