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CRJ1-2024007
2.项目名称:元江县中医医院工会委员会2024年、2025年工会会员法定节日慰问品及生日蛋糕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8万元(24万元/年)
5.合同履行期限:二年。由采购人提供发放名册,成交人每年分4次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7.报价方式:按让利方式进行报价。
8.服务要求: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提供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谈判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证明材料;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谈判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同时必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提供查询截图,截图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相关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若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还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手续。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3日14点30分至15点00分(北京时间)
1.项目编号:YNCRJ1-2024007
2.项目名称:元江县中医医院工会委员会2024年、2025年工会会员法定节日慰问品及生日蛋糕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8万元(24万元/年)
5.合同履行期限:二年。由采购人提供发放名册,成交人每年分4次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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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
慰问品金额 |
职工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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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日慰问品、生日蛋糕配送服务 |
生日蛋糕劵 |
300元/人 |
蛋糕劵 |
240人 |
具体人数按实际发生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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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慰问品 |
300元/人 |
参照《元江县中医医院节假日职工慰问品发放备选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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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慰问品 |
2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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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慰问品 |
2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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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金额合计(元) |
48万元(24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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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服务要求: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提供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谈判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证明材料;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谈判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同时必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提供查询截图,截图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相关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若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还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手续。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3日14点30分至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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