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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博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大楼项目(投资、建设一体化) 已由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宁德市博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 ,招标人为 宁德市博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请登录)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新建1栋民用建筑,建筑层数:地下1层、地上10层,总建筑面积6674.15 m2(其中:地上5207.52m2,地下1466.63m2),建筑消防高度38.50m,建筑高度39.90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投资、建设(含采购、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任务,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经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①投资内容:投标人在中标后根据本项目建设资金融资要求,利用其良好的资金状况及信用为招标人提供资金支持,建设资金支持额度为1500万元,偿还投资本金及合理回报利润率的方式 (具体详见投资合作协议)。 ②施工内容:包含红线内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至保修责任期阶段等全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及所有施工图所载明的全部建筑、结构、基坑支护、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任务,以及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项目整体全部使用功能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做到通过验收整体移交。(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预算为准)。 ③采购内容:标的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工程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或订货需在实施前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④其他:投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相关的竣工备案验收及归档材料。投标人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涉及本项目的供水、通信等建设申请及安装调试事宜由投标人按项目实际进度要求负责办理,涉及费用需报招标人同意后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资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有良好的资产状况、资金实力和投融资能力。 3.2投资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2022年度未出现亏损,提供2022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 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 (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其他资格要求: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或分包单位)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③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④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附上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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