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闽侯县甘蔗粮食管理站鸿尾奎石粮库承租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生效,合同承包期为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标准一: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近三年无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标准二: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注:自然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本人手印材料,原件备查;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60岁之间;
(3)近三年无犯罪记录(需书面承诺,资格后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两种资格标准,只要满足其中之一的境内经营实体,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 至 2024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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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地址 |
建筑面积约为(㎡) |
最低限价 (元/年) |
承包年限 |
三年不含税承包费基数最低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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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侯县鸿尾乡奎石村粮站 |
闽侯县鸿尾乡奎石村 |
约701.39 |
28146 |
3年 |
84438 |
2000 |
|
承包年限 |
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生效,合同承包期为三年。承包权期限内,因国家规划、政府征收或者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等原因导致招标人提前终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收回承包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未提供承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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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标准一: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近三年无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标准二: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注:自然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本人手印材料,原件备查;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60岁之间;
(3)近三年无犯罪记录(需书面承诺,资格后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两种资格标准,只要满足其中之一的境内经营实体,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 至 2024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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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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