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璧县拖尾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安徽省水利厅 以 《关于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工程初步设计工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璧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灵璧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璧县拖尾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2项目概况:灵璧县拖尾河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 16.5km;新建护岸护坡 16.7km;新(重)建穿堤涵闸9座;新建防汛道路 10.2km;工程总投资约1.1亿元,勘察设计费预估470万元。
2.3建设地点:宿州市灵璧县;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灵璧县拖尾河勘测、初步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报告及有关附件)、施工图设计、建设期勘察设计服务等;
2.5最高投标限价: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勘测设计费用的100%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 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
(2)近 5 年(即2019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 具有至少 1 个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或单项中标合同金额勘察(测)设计费在400万元 及以上的 河道治理工程勘察(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阶段批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设计项目;
(3)项目负责人资格: 水利水电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2023年1月起至今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如招标文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则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
(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 1 家,勘察单位 1 家)。2、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2 月20日 09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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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灵璧县拖尾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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